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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那两团鬼火

怕被人听到那样。

宋楚词身子轻颤了下,强压着内心的狂喜,低声问:“为什么要这样说?”

“因为这一路,我已经留下了足够的路标,供人寻找。”

劳拉罕见的笑了下,眼神中浮上了得意的神色。

宋楚词在决定来西北时,劳拉就想到了所有能发生的意外,也包括万一迷路后,该怎么应对。

有个童话中的聪明小女孩,在去森林内时,担心迷路,就边走边洒面包屑做回去时的记号。

劳拉当然不会洒面包屑。

她洒的是玻璃球。

一种在晚上只要遇光就能发光的玻璃球。

她们跟随彭开圣驶出古羌县城,来到公路尽头驶进戈壁滩上时,劳拉就开始悄悄的洒玻璃球,每隔五百米,就会留下一颗。

她携带了足够的玻璃球,到现在为止,背包内还有两大袋子。

劳拉的提前准备,让宋楚词欣喜若狂:只需拿着手电,找到发光的玻璃球,就能一步步的走出这鬼地方的。

幸好,今晚看样子不会有太大的沙尘暴,那样就不会埋住路标了。

只是,她们好像都没有想到:准备比她们更加充分的彭开圣等人,会让她们就这样轻松走出去?

事实证明,当她们向着来时的方向,走了不到一个小时时,就遭遇了意外。

黑夜中,在手电筒的照耀下,能发光的不仅仅是特制的玻璃球,还有可能是动物的眼睛。

罗布泊那样的神秘,到现在为止,还有着才没有被谁横穿过的处女地,夏天的气温更是高达七十度左右,这绝对是生命的禁区。

可同样神秘的是,罗布泊内除了蜥蜴、毒蛇等冷血动物外,还有大型哺乳动物的存在,比方野骆驼,野狼。

谁也无法想象,野骆驼,野狼等动物,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的--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,重要的是,宋楚词拿手电去找玻璃球时,照到了一双眼睛。

野狼的眼睛。

蓝汪汪的,发着荧光,就像是两簇鬼火!

在宋楚词一呆时,劳拉的心却攸地沉了下去。

从动物学的角度上来说,野狼不如狮子老虎,几者相逢,被吃掉的肯定是野狼。

可要是论起狡猾,和凶残来说,野狼足能把狮子老虎甩几条街。

狼,是所有野兽中,最注重团体、战术配合的大型哺乳动物--当年蒙古铁骑纵横欧亚时,很多阵势都是跟狼学来的。

狼很少单独行动,只要在野外发现一只狼,那么它的同伴,势必就在它不远处。

哗啦一声,劳拉打开了手枪保险。

她有些后悔:准备的这么充分,为什么没有多带一支枪来?

“宋总,拿着手枪--记得开枪时,要保持绝对的冷静,别心慌!”

劳拉把手枪递给了宋楚词。

宋楚词的手指刚一碰到手枪,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,噌地就摔开了:“我、我不会开枪!”

“不会也得拿着!”

劳拉看出宋楚词又被吓傻了的趋势,双手抓住她肩膀,用力摇晃着低声吼道。

宋楚词被晃醒了,接过了手枪,颤声问:“你、你呢,用什么?”

劳拉弯腰,从脚腕处拿出了军刀,晃了晃,故作冷静的说:“我用这个,就已经足够了。”

“好,那、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?”

宋楚词说出这句话时,就发现劳拉背后不远处,又出现了两团鬼火。

两只狼,一前一后,眼睛好像鬼火那样,忽闪忽灭。

风出来,刮来了腥臭气息,那该是狼张嘴时发出的气味。

“别怕,我们向回走……”

劳拉右手紧紧攥着刀子,死死盯着前面那两团越靠越近的鬼火,刚说到这儿时,正看着她说话的宋楚词,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:“啊!”

接着,劳拉眼角余光就看到一团黑影,从自己右手边最多三米处,闪电般扑了过来。

腥风,鬼火--第三只狼。

这是一场由三只、甚至更多只潜藏在黑暗中的野狼,组成的猎杀阵势:一前一后那两只狼,只起到吸引劳拉俩人全部注意力的作用,真正的杀机,却是微闭着眼从左侧慢慢潜伏过来的。

杀手。

狼群中捕猎经验最为丰富的野狼。

无论是暴起发难的速度,还是角度,都是最致命的。

等劳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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