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惜这个女人对我们设在英伦的公司,起到一定的作用。`第′一_看+书¨罔~ ¢庚`薪¢最·全′”
“要不然,我早就让她上榜了!”
“如果能让她为奴,千万美金也不亏。”
“尤其她女儿,是慕容千绝!哎!可惜随着美杜莎在这边的全线溃败,三五年内是别想得到她了。早知道美杜莎会一败涂地,我肯定不会在乎慕容家,和我们的合作是否愉快。”
“三五年内,都无法拥有她,这绝对是我生命中最大的遗憾。”
“幸亏今晚,我就要接受那对泡菜了。”
“大泡菜的各方面,完全可以和这贱妇相媲美。”
想到今晚就可以接受的那对泡菜后,回头看向招待所外,目送李太婉的车子离去的罗德曼,遗憾的心情,迅速好转。
他的一个保镖,则很随意的样子,走到了门口。
门外的路上——
驶过的车子基本都是卡车、拖拉机和自行车。
也有小轿车,但占比不大。
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,梳着双马尾的小女孩,正随手晃着一根树枝,溜溜达达的从远处走来,避开了一个要犯的老乞丐。
在招待所门口,摆摊卖菜的那些小贩,正啃着干粮,喝着罐头瓶子里的水。
一切正常!
没发现任何的异常。
外号鹰隼的保镖,回头对站在舒婷旁边,等待安排房间的罗德曼,悄悄比划了个ok的手势。·艘?嗖~暁*税*罔- `芜¨错^内?容?
是啊,一切正常。
起码走过来的妆妆,没发现有谁注意到了她。
一个午休时间不用去上学的初中生,走到招待所东边的旧书摊上,蹲下来看书,有什么不对劲吗?
最多也就是她看到李太婉,独自驾车离开招待所门口后,好奇狗贼的小妈,为什么没有陪着罗德曼一起用餐。
却不知道狗贼的小妈,开车从她身边经过后,并没有回县大院,而是直接向东驶去。
这边发生的事,李南征当然不知道。
他在慕容千绝的带领下,来到了李太婉买下的小院。
这栋十四米见方的小院,是某镇某村新规划的住宅。
红砖的房子,红砖的墙,简约的院门,红砖铺就的院子。
院子里还有一棵大碗粗细的梧桐树,一口自己耗资打的压水井。
五间北屋。
三间客厅,套间是西屋,东边是客房。
东厢房是厨房,西厢房是客房。
西南角是厕所,西墙下还有个简易的棚子,可放自行车等杂物。
这年头——
这样一栋全红砖的小院,加上地基在县城的话,没有三万块是别想拿下来的。
但三万块对李太婉来说,那叫钱吗?
她为了买下这栋小院,给了原住户整整五万块!
原住户立即觉得发大了,生怕她会反悔,连夜搬家。~3¨叶*屋_ !唔·错·内~容′
李太婉又花钱铺地面,置换了全新的家具家电。
总之。
李南征觉得这地方不错。
“我妈住在套间,我住在东边小屋。舒婷住在西厢房,客厅你也看到了,不会住人(这年头的客厅内,很多人家也都摆上床住人的)。”
请李南征进屋后,慕容千绝从门后的鞋架上,拿下了一双拖鞋:“鞋子换下来后,就放在门口好了。哦,这是我妈的拖鞋,你先凑合着穿一下。”
看着那双37码的黑色小拖鞋,李南征莫名想到了小瑶婊那双,总是挂在足尖来回荡,可劲儿撩他的那一双。
“嗨,家里又不是外面,没谁会笑话你穿女鞋的。来,换上。我去给你泡茶。”
自己踩上一双红色小拖鞋的慕容千绝,把那双黑色的小拖鞋,放在李南征的脚下后,挽起袖子去洗手。
“这娘们。不!是她遭此大难后,整个人都有了质的变化。起码在我面前,没有了那种无脑的优越狂妄。看她招待我的言谈举止,还真有些像是个姐姐。”
看着洗手后去泡茶的慕容千绝,李南征低头默默的,换上了那双小拖鞋。
“来,喝水。”
“来,吸烟。”
“来,吃水果。”
真像招待贵客那样,慕容千绝一会儿拿烟,一会儿端水果。
搞的坐在东墙下沙发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