晃的样子,哪儿还有昔日丁点的优雅,高贵?
叶无双有些奇怪:“你就这么怕死?”
“是!”
美杜莎低低的说:“因为,我刚被爱情沐浴。”
如果美杜莎,早就爱情爆发,她是绝不会来华的。
事实上,亚历山大也极力反对,她来华。
可美杜莎绝不会告诉他,现在每天午夜,那些漆黑的东西,把她折磨的生不如死。
倒不如,冒险一试!
现在,美杜莎己经拥有了爱情。
爱情的力量,足够让美杜莎抵抗痛苦,坚强的,幸福的活下去!!
叶无双想了想,伸手掀起了美杜莎的裙摆。
那条堪称美的惊心动魄的腿上,有个枪套。
枪套里,装着一把能避开安检的复合金勃朗宁手枪。
叶无双把手枪,丢到她怀里,轻声说:“你腿上这一刀,是我刺的。挟持我,送你离境。至于你那些走狗,能埋在神州土地上,是他们三生有幸。”
——
作者有话说:
这就是叶无双不能死;孩子不能丢的原因吧;当然,这是我个人的安排,和想法;最关键的呢,还是要征求大家的意见;下午还有两更;来个投票?祝大家周六开心!!